降级不解封 消保处:健身房不得向消费者收取请假手续费 - 生活 - 中时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包括健身中心在内场馆自7月13日起,只要符合“竞技及休闲运动场馆业防疫管理措施”即可对外营业,而指挥中心近日也宣布今天至8月9日调降疫情警戒等级,但有健身中心已从近期开始扣缴月费,对此,行政院消保处表示,此段降级的时间内,包括淋浴间、三温暖、蒸气室、烤箱等仍未开放,消费者仍得向健身中心业者请假,健身业者不得向消费者收取请假手续费用。
消保处指出,今天至8月9日为止,与微解封期间主要差异在于场域内容留人数由25%之限制,放宽至50%为限,至于各场馆之附属设施仍未开放,消费者仍得向健身中心业者请假,健身业者不得向消费者收取请假手续费用,也呼吁消费者欲前往健身前,可先电话确认场馆人数是否达于上限,否则请利用电话、App或其他业者提供方式请假,避免既白跑一趟又被扣月费。
消保处提及,如果在2级警戒期间,指挥中心未禁止健身中心营运时,消费者如有“居家隔离”或“居家检疫”导无法前往健身中心使用设备及服务时,可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业者办理请假,并于请假停权期间,免缴月费,且会员权有效期间顺延,但如果消费者系因担心出入健身中心恐提升感染疫情风险,而向健身中心请假,业者得向消费者收取手续费用。
消保处表示,如果消费者仍因此与健身中心产生消费纠纷,可向消费者保护团体、各地方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申诉或至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网站在线申诉,以保障自身权益。